条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网上竞价】 | |||
项目编号 | QT******0702 |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 |||
项目概况 | 采购内容:劳务派遣服务采购,拟招聘1名劳务派遣人员,为保洁员;劳务人员工资为4000元/人/月,服务期暂定1年;派遣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劳务派遣费用构成及费用结算: 1.采购人根据经营发展情况或参照同类岗位或用工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确定劳务派遣费用。采购人支付给劳务派遣服务供应商的劳务费用包含实际支付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各项社会保险公司承担部分、其他应由采购人承担的费用。 2.采购人与劳务派遣服务供应商本着方便、简捷、有效的原则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往来。采购人依据实际派遣人员数量或服务质量等向劳务服务供应商支付劳务派遣管理费。劳务派遣管理费每人每月不超过80元。 3.在服务质量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应于用工的次月15日前(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将劳务服务费汇入劳务服务供应商指定账户,劳务服务供应商负责开具劳务费发票。 服务要求:1、劳务服务供应商与派遣人员应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届满前,劳务服务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充分沟通,了解派遣人员的工作表现,试用期间被认定为不符合服务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将派遣人员退回。 2、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派遣人员技能,调整其工作岗位。 3、派遣人员在开展服务工作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务服务协议的约定,遵守采购人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忠于职守、诚实可靠。 4、工作时间和考勤管理: 4.1派遣人员如需暂时离开岗位,应向所属部门负责人请假; 4.2劳务派遣人员考勤管理参照采购人管理制度执行。 5、考核评价:由劳务派遣人员所属部门分管领导、负责人,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精神风貌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考核分值大于等于90分的为优秀,大于等于80分的为合格,可以继续留用;考核分值低于80分的,结果为不合格,退回劳务服务机构。 6、派遣人员主动离职,应提前30日告知采购人和劳务服务供应商。劳务服务供应商应在30日之内补充人员或双方协商解决。派遣人员离职须完成工作内容、办公物品及账务清算等相关交接手续,交回采购人配置的物资装备。 7、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服务供应商,可以退回: 7.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采购人服务要求的; 7.2严重违反采购人依法制定且公布的规章制度的; 7.3失职、营私舞弊,给采购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7.4同时与其他采购人建立劳动关系的; 7.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6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采购人另行安排工作的; 7.7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8相关岗位或劳务不再需要派遣人员的; 7.9与劳务服务供应商的合同到期的。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4)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 ||||
注: | ||||
报名时间 | 2025年3月14日16:00至2025年3月19日16:0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单价报价金额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不可撤销。 |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注: | ||||
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1000元; | |||
电子保函 |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采购组织方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
服务费 | 1、以劳务费总金额((4000元/月/人+供应商报价)*1人*12个月)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标准(服务)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 |||
成交金额(万元) | 工程 | 货物 | 服务 | |
500 以下 | 1.20% | 1.50% | 1.50% | |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有限责任公司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每月30日进行结算,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10天内付款,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期限; |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 5、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 ||
系统操作咨询 | 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99(可咨询交纳保证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等系统问题) | |||
技术支持电话:******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
操作指南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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