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0001
二、合同名称: ******医院中医肿瘤科登峰科室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HFZC241001
四、项目名称: ******医院中医肿瘤科登峰科室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医院
地 址: 中山区解放路321号
联 系 方 式:0411-******
供应商(乙方): ******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大连花园口经济区银杏路二段二号第四层7-6号
联 系 方 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骨密度检测仪 1台
中频理疗仪 1台
智能中医灸疗 1台
微波治疗仪 1台
督脉灸仪 1台
有毒药物安全操作台 1台
医用转运车 1台
心电监护仪 1台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1台
共计9台医疗设备
履约要求: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医院。
3、★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若无质量问题,待甲方完成支付程序后,财政拨款实际到位后,一次性付清100%合同价款(无息)。货款支付后乙方仍按照承诺的保修年限予以免费保修到期满。
4、质保期:两年,保修期内免费上门维修,终身维修。设备出现故障,保修期过后的维修,只收取配件费,免收人工及差旅费,响应时间2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在24小时内。
5、维修服务、配件及软件升级:保修期内免费上门维修,终身维修。设备出现故障,保修期过后的维修,只收取配件费,免收人工及差旅费,响应时间2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在24小时内。设备涉及接口费的由中标单位承担。
6、维修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和验收标准:中标人负责设备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产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中标方负责提供货物的中文说明书、中文使用手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履约期限: 两年
履约地点: ******医院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刘爽、徐广鑫、赵岩、刘波
九、验收意见: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