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应商
第一标段(包):贵州广电大数据园区综合体(4、6、7号楼)柜体 采购及安装工程 -中标供应商(1家)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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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1 | ******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24元 |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的贵州广电大数据园区综合体(4、6、7号楼)柜体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GZZT-2025-05-044)已于2025年03月13日期在******有限公司******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一、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投标价(元):******.24元
价格得分(分):100分
工期:样板间25个日历天,批量供货35个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周武
第二中标候选人:科宝博洛尼******有限公司
投标价(元):******.19元
价格得分(分):68.15分
工期:样板间25个日历天,批量供货35个日历
项目负责人:许月之
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投标价(元):******.80元
价格得分(分):64.85分
工期:样板间25个日历天,批量供货35个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王琴
二、公示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至2025年03月17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实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龙水路花语墅云澜组团
联系方式:晁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ONE座23层
联系方式:关卫华、王琴、王娟、张伟 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