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车辆采购(四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XX-CG-XJ-******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宣城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车辆采购(四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街道新时代商业街1栋411
成交金额:407800.00元
评审报价:407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消防车、运兵车 品牌:凯力风牌、大通牌 规格型号:KLF5070GXFSG25/E6A、SH5042XYBH2D 数量:1辆、1辆 单价:176800元、231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严陈芳(组长)、何涛、黄志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询价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1207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郎溪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或******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郎溪县新建街县供销合作社2楼,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服务中心提起投诉(联系人:武主任 联系方式:******办公室)。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郎溪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街道中港西路21-7号
联系方式:段磊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平港首府12栋102室
联系方式:杨工 1******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磊
电 话:0563-7021433
十、附件
1.
安徽省宣城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车辆采购(四次)《询价文件》.pdf
2.
******有限公司《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时间:2025年3月14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