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150MW/300MWh储能电站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150MW/300MWh储能电站项目已完成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备案代码2409-320692-89-01-487787)。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总投资为363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150MW/300MWh储能电站项目
2.2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纬一路北、夏荷路东
2.3建设规模:
规模 项目 | 建设规模 |
储能系统 | 储能系统共有 44 储能单元,每个储能单元容量为 5 MW/10 MWh,将储能单元划分为 6 回集电线路,每回集电线路由 5/6 个储能单元并联构成,容量为 25 MW/ 50 MWh或 30 MW/ 60 MWh。储能子系统经35kV电缆连接至升压站35kV母线。 (1)电芯:采用磷酸铁锂电池,额定电压 3.2 V,额定容量为314 Ah,充放电倍率为0.5C。电压范围为: 2.8 V~ 3.65 V。 (2)PACk: 52 个电芯串联构成PACK,额定容量为 52.25 kWh,额定电压为 166.4 VDC,电压范围为: 145.6 V~ 189.8 V。 (3)电池簇: 8 个PACK串联构成电池簇,额定容量为 418 kWh,额定电压为 1331.2 VDC,电压范围为: 1164.8 V~ 1518.4 V。 (4)电池舱(储能单元): 12 个电池簇并联汇流构成,额定总容量为 5015.96 kWh,每个电池舱(储能单元)对应 2 台PCS, 4 台PCS与1台 5000 kVA就地升压变构成变流升压一体机。 (5)变流升压一体机采用户外强制风冷,额定功率为 5000 kVA,低压交流额定电压为 690 V,高压为 35 kV,升压采用双绕组干式变压器,变比为35±2×2.5%/0.69,阻抗为8%,接线组别为Dy11。高压侧环网柜采用断路器柜。 |
升压站 | 配套建设一座 220 kV升压站,规模为: (1)主变容量:容量为 1 ×150 MVA,采用三相低压双绕组变压器,变比为230±8×1.25%/37kV,阻抗为Uk=14%,接线组别 YN,d11 。 (2)220kV部分:采用线变组接线;户外GIS配电装置;本期220kV出线 1 回,终期 1 回,主变进线 1 回。 (3)35kV部分:采用单母线接线,本项目主变低压侧带 1 段单母线,本期/终期储能集电线路 6 回,站用变柜 1 回,接地变柜 1 回;无功补偿柜 1 回,母线PT柜 1 回,主变柜 1 回。 (4)本期/终期建设 1 套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每套容量为30MVar。 (5)站用电部分:全站设置 1 台临时变,电源引至周边10kV线路,容量为 500 kVA 台变压器,与 35 kV500 kVA站用变互为备用。 |
外送线路 | 本项目储能系统经升压至 220 kV后,自升压站新建 1 回 220 kV外送线路接入 东余 变电站,本期新建线路导线截面暂按 630 mm2考虑,外送线路路径约为 1.2 km。 |
对侧扩建间隔 | 在 东余变 变电站新建一个间隔(待定)。 |
2.4计划工期:暂定2025年4月开工,具体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项目竣工日期:暂定工期为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等设计相关的工程,土建工程、储能系统、电气一次、电气二次、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给水和排水等施工工程(具体施工范围详见图纸)及设备的采购安装工程。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电力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承试二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 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个单体20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EPC总承包业绩(含新能源侧配储或独立储能),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近一年内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等完整的证明材料;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函。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7 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3年度或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由拟派项目经理于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19日,每天******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407室]携带以下材料申请参与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如是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申请时须提交资格条件所要求的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资料原件核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2025年4月3日14******有限公司416开标室(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逾期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4月3日14:30(北京时间)
6.2******有限公司416开标室(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其他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纬一路北、夏荷路东
******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联系人:石喆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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