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磋商邀请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委托,拟对2025年12月广元中支本部职场改造装饰装修工程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XG-2025-01118。
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12月广元中支本部职场改造装饰装修工程采购。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上级拨付资金492,537.24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邀请供应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太保寿险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网址:http: //purchase.cpic.com.cn/上以邀请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售价、地点:
1、磋商文件自2025年12月15日09:00至2025年12月24日12: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以下方式均可):
①现场办理:经办人员须现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项目报名表(见附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项目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盖单位鲜章。
②网络办理: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项目报名表(见附件)、单位介绍信(见附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费付款截图(以上均需盖单位鲜章)并将相应材料通过QQ 邮箱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审核(QQ 邮箱:******)。
3、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9号1栋12层1202。
4、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注:除明确要求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外,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查验。
八、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时间:2025年12月25日 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磋商地点:******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9号1栋12层1202)。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三街199号
联系人:朱老师
电 话:028-******-1249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9号1栋12层1202
联 系 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
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492,537.24元。 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2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492,537.24元。 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且不会导致供应商权益受损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磋商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
3 | 本国工程 (实质性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本国工程。 |
4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 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90%,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5 |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信息,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八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照第八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
6 | 国家信息安全产品(如涉及) |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为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实质性要求) |
7 | 强制认证产品 (如涉及) | 若本项目有涉及CCC认证产品参与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CCC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磋商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承诺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将CCC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至采购人,磋商时CCC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实质性要求) |
8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9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10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 |
11 | 磋商过程、结果咨询 |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 |
12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成交公告在太保寿险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上发送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9号1栋12层1202。 |
13 | 响应文件份数 |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施工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 |
14 | 供应商询问 |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 |
15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与质疑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委托范围内负责答复。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9号1栋12层1202。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接受多次质疑。 |
16 | 代理服务费 | 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下浮20%,若招标代理服务费低于2500.00元按照2500.00元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收款单位******有限公司 开户行:******有限公司成都高新西部园区支行 银行账号:************655 |
17 | 合同分包 |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3.本项目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XXXX。 |
18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19 | 备注 | 若磋商文件中同一事项表述与供应商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 |
20 | 声明承诺提醒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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